学费:16.80万
学制:2.5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上海
一、学校介绍
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秉承“崇德博学、砺志尚实”的校训,不断开拓有进,已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的多科性、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12年实业家张謇创办的纺织染传习所。1951年建校,时名华东纺织工学院。1960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成为中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1985年,更名为中国纺织大学。1998年,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1999年,更名为东华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为“纺织科学与工程”。2022年,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新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
学校现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7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6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交叉学科十大学科门类。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积极营造“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着力培养基础宽厚、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人才。
面向未来,学校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定走好“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发展道路,朝着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擘画的“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远大目标砥砺奋进,为建设教育强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学院介绍
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源于1953年建立的管理工程教研室,1959年设立工业管理工程本科专业,1979年开始培养工业管理工程硕士研究生,1983年成立工业管理工程系,1993年成立经贸管理学院,1994年由香港旭日集团捐资1100万港币,更名为旭日工商管理学院。2013年入选光明日报《中国最具价值30所商学院》。2021年通过AMBA和BGA(金牌)联合认证。2024年通过AMBA 和BGA(金牌)再认证,并获得了为期五年的最高认证期限。历经70多年几代管理的奋斗拼搏,积淀了深厚的学术底蕴,形成了独特的学术风格,坚持立德树人,守正创新,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已经跻身中国一流管理学院的行列。
学院拥有管理学和经济学两大学科门类,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等三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高线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六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管理类、经济类十个本科专业,已经形成本硕博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以及三大学科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三、项目概况
东华大学于2010年成为我国第一批工程管理硕士(MEM)培养院校。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招生代码:125601)培养既具有宽广的工程技术专业知识,又具备工程管理领域坚实的管理素质和能力,能够承担重要复杂的工程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式、应用型工程管理人才。
四、研究方向
工程管理 125601
01项目工程管理
该方向以工程管理学科为基础,通过现代管理学理论,工程项目管理、应用技术的理论教学、案例讨论和企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系统掌握项目工程管理的理论知识和企业项目概预算、投融资及项目的全程管理专业技能。
02人工智能管理
该方向以工程管理学科为基础,与计算机学科相结合,通过现代管理学理论、IT项目管理、大数据管理、人工智能及信息安全管理等IT技术的理论教学、案例讨论和企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系统掌握信息工程管理的理论知识和IT项目的规划与建模、设计与实现、以及测试与维护等信息化管理专业技能。
03机械工程管理
该方向以工程管理学科为基础,与机械工程学科相结合,通过现代管理学理论,产品创新设计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机器人技术及应用、产品数字化及信息化管理等理论教学与企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系统掌握机械工程专业以及面向智能制造领域的工程管理关键技术。
五、项目特色
(一)多学科融合,培养应用型工程管理人才
发挥多学科合作办学的优势,整合各工程领域的优势和管理学科的强项,让学生在掌握坚实的工程管理基础知识、一般工程管理理论的基础上,能接触到各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真正实现工程和管理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注重实践基地建设和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
校企联动建设多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通过基地项目实践、校内科研中心实践平台、教师科研项目参与、学位论文与工程实践项目结合等多种方式,让学生融入现实工程实践中,运用所学技术方法和管理理论进行探讨分析,激发创新思维,提出解决企业问题的方案,提升工程实践能力。与上海市物流协会、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上海市网购商会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合作关系,企业资源丰富,通过校企双方的资源整合,可以接触业内一流企业,强化学生对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认识,拓展行业视野。
(三)“双导师”师资团队
多专业教师进行跨学科领域合作研究、专任教师与校外企业导师间的校内外合作研究的良性互动平台,为学生的工程技术培养与管理理论提升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教学支持。
(四)工程管理卓越人才职业发展支持计划
依靠学校强大的理工科背景优势,引导学生掌握最前沿的、最先进的工程技术及专业管理知识。就业指导中心为学生量身定制职业发展计划。满足相应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符合相应级别的IPMP证书,助力职业发展。
(五)多层级的资源共享平台
增强MBA、MPAcc、MEM、MF、MIB学生、校友间的互动,共同参与校园活动及学校建设。学校还将定期邀请资深学者、业界精英、商界名流进行专题演讲,带来最新最前沿的学术信息,同事还将开设创新创业等系列专题讲座,有意向创业的同学更有机会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的支持。
(六)接轨博士培养体系
东华大学2003年获得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上海高校最早一批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学校,全日制学生可参与导师课题研究,毕业后可申请攻读本校博士学位。
六、报考类别及条件
(一)报考专业:
125601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二)院系所名称及类别
125601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报考招生单位代码:(10255)东华大学
院系代码:(099)MBA教育中心
报考类别:定向
学制:2.5年
定向学生入学时其户口、人事档案、医疗保险、党、团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工作单位。
(三)学历学位
在规定年限内按照培养计划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审核通过,可获得东华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程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七、学费
125601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16.8万元/2.5年,按学年分三次支付,分别为40%、40%、20%
八、报考及录取流程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①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②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华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学习方式(非全日制),以及研究方向备注说明。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④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⑤ 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等事项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网报信息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规定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① 网上确认时间以报考点公告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②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③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三)初试
① 初试时间:
12月20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③ 初试地点:在报名点指定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④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
① 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依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 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yjszs.dhu.edu.cn)或中国研招网公布。
③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④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五)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涉及招生、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相关简章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