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费:2.00万
学制:2年
方式:周末班 网络班
地点:河南
一、学校介绍
武汉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校。2012年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工程)。2013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
二、学院及专业简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是由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教研室、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教研室、矿物加工工程教研室和普通物理教研室部分教师组建成立的材料工程系,2003年正式更名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具有专业的结构合理教学和强大的科研队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2006年被评为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007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首批一级特色学科。
材料科学与工程是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所属的二级学科之一。是将原料、原材料(有时加入各种添加剂、助剂或改性材料)转变成实用材料或制品的一种工程技术。目前在中国学术界更多的指向聚合物加工,可以分为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和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本专业主要学习高聚物化学与物理的基本理论和高分子材料的组成、结构与性能知识及高分子成型加工技术知识。
2022年武汉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开设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班,用以培养更多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人才。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要求学员通过掌握和学习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向,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熟练地进行专业阅读和初步写作。掌握必要的实验及计算机技术和熟悉现代实验技术,具有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胜任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工作及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服务冶金行业和经济建设的应用复合型人才。
四、专业优势
1、技术型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主要发展从事高分子材料制品成型加工、成型设备和模具的设计与制造及高分子新材料研发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2、申硕仅考一门。学员满足申硕条件参加全国统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仅考外语1科目,百分制六十分及格,难度较低;
3、学习方式灵活。本专业设校本部面授班、异地网络教学班,学员不受时间、地域限制随时可学习,方便灵活;
4、可获名校证书。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备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武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5、学知识结人脉。学习期间不定期举行课外活动,学知识结高端校友人脉。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 | ||
材料精确成型技术基础 | 粉末冶金原理 | 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导论 |
聚合物流变学 | 聚合物成型工艺 | 高分子材料研究方法 |
聚合物加工原理 | 材料物理与性能 | 现代材料检测方法及精确技术 |
高分子化学 | 有机化学 | 金属材料先进加工技术 |
注:课程设置以当年研究生院教学计划为标准
六、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对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大专学历和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可参加研修班课程学习。
七、报名材料
1、填写《武汉工程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培养报名表》;
2、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3、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扫描件;
4、近期正面蓝底两寸数码彩照。
八、培养方式
1、学制:2年;
2、面授课:双休日授课,由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面授;
3、网络课:异地学员可进行网络课程学习,不受时间、地址限制。
九、收费标准
学费20000,论文答辩费12000
十、获取证书
1、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所在学院向研究生院申请领取《武汉工程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成绩合格证》;
2、学员满足条件参加申硕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武汉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武汉工程大学工学硕士学位证书。
相关简章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