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
大连理工大学
  • 简章:28篇
  • 学费:¥4.50~28.00万
  • 学制:3~3年
  • 简称:大连理工
  • 招生:辽宁
  • 方式:周末班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招生方式
2025年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硕士(MF)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6.00万

学制:3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辽宁

网上报名
简介: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硕士(MF)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6万。利用周末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以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一、专业介绍

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教育是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对金融业发展的需要,完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金融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

金融硕士(MF)项目设在经济管理学院。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形成鲜明特色,教学科研成果稳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学院金融学科实力雄厚,具有理工科大学金融与数量交叉的鲜明特色,在跨境资金流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企业投融资决策等领域优势明显,目前已经完成上述领域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十多项,并获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两项。学院同时通过了AACSB、EQUIS、AMBA和CAMEA四大国内外权威认证。

学院拥有一支院士领衔、教育部特聘教授、国家级哲学社科领军人才、杰青、优青等名师荟萃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兼具突出的科研水平与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为各类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培养了一大批掌握现代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涌现出了一大批管理教育名家、管理学科专业奠基人以及业界精英。

国家正大力发展期货市场,提升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对高端人才的需求非常迫切。学院联合国内主要交易所、头部期货公司、大宗商品交易龙头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联合组建“期货研究院”,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金融硕士(MF)是期货研究院的重点人才项目,以期货为特色,一方面满足实体企业对期货和金融衍生品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为商品交易所、期货公司和金融机构提供高端人才储备,具有与头部机构、龙头企业深入合作,“前沿理论+实操技术”相结合的突出优势。

 

二、培养

(一)培养目标

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具备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的高层次复合型金融人才。我校金融学科实力雄厚,具有理工科大学金融与数量交叉的鲜明特色,在跨境资金流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企业投融资决策等领域优势明显,目前已经完成上述领域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十多项,并获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两项。金融硕士(MF)专业特色鲜明,严格控制培养规模,注重提升培养质量,多年来就业质量非常高。

在培养过程中一方面注重夯实学生的金融学基础,使其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掌握投融资管理、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等相关领域的系统知识。另一方面重点学习期货、期权与衍生品的基本原理,掌握商品期货与套期保值、金融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的系统知识和操作技能。在培养过程中突出实践导向,以期现结合为重点,围绕农产品、化工产品等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结合企业实践,开展套期保值、保险加期货、基差交易等实务案例教学。组织学生到交易所、期货公司、大宗商品交易企业、金融机构期货业务部实习,积累实操经验,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二)学习方式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研究方向:

01(非全日制) 商品期货与套期保值;

02(非全日制) 金融及衍生品期货与套期保值;

03(非全日制)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投资者行为研究;

04(非全日制) 期货市场管理与监管;

05(非全日制) 绿色金融与数字金融;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修业年限为4年,超过修业年限的硕士研究生须办理离校手续离校;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5年(含休学时间);在校学习最短时间为2年(含提前答辩)。

(四)学费与学费贷款

1、学费

总学费6万元/生。

2、学费贷款

可申请浦发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学费分期业务。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修完对应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由具有对应本科学位培养资质的培养单位教务处出具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满足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要求。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注意:仅网上报名,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考生报名后请于10月28日前将《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以考生报名号命名发送至mba@dlut.edu.cn。

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报考资格审核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对于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前须向我校提交相应说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准考证打印

在“研招网”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431金融学综合

登陆后选择专业学位类别为:0251金融硕士,选择院系为:(主校区)MBA-EMBA教育中心。

(三)复试

复试时间约为2025年3月下旬。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1)。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八、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规定执行。

 

九、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其它说明

原则上我校2025年非全日制金融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将经本人工作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附件2)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复印件)发送至邮箱mba@dlut.edu.cn。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试、报到等工作均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4、其他未尽事宜请见《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关键词:
MF非全日制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相关简章

更多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