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费:21.00万
学制:3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广东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的前身是深圳大学经济管理系,于深圳大学创校时成立,由中国人民大学援建。经过四十多年的积淀与发展,学院汇聚一批经济管理领域的知名学者,形成了一支结构均衡、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学术团队,发展成为大湾区经济管理领域的教学科研重镇。
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数字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数字中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数字中国建设、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22年正式批准设立数字经济硕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深圳大学于2024年获教育部批准,开办深圳特区首个非全日制数字经济专业硕士项目。项目依托“深圳大学经济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重点实验室”开展建设,该实验室为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深圳大学数字经济专业硕士项目为适应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特点和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培养既有扎实的经济管理理论功底,又有较强的数字技术应用和科学决策能力,能够胜任数字产业、数字企业运营和管理,以及推动企业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二、项目特色
三、课程设置
数字经济核心模块
数字经济学概论
数字科技前沿概论
商业模式
平台经济
论文写作指导
产业数字化模块
智能会计
金融科技
数字供应链
智能制造专题
供应链金融实务
数字技术支撑模块
机器学习
人工智能导论
大数据分析
区块链与数字货币
数字化转型模块
企业数字化转型战略
数据治理与数据资产管理
数据分析与经济决策
数据要素理论与实践
数字化运营与商务智能
四、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招收数字经济硕士23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前将书面证明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含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报名结束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我办邮箱,否则视为放弃报考,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二)网上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②201英语一(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③713管理学基础(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公布于深圳大学研招网《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ehall.szu.edu.cn/gsapp/sys/zsjzapp/index.do#/2025/2/713)
④939数字经济基础(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公布于深圳大学研招网《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ehall.szu.edu.cn/gsapp/sys/zsjzapp/index.do#/2025/2/939)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九、复试
复试科目:专业综合知识考核,不提供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
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十、录取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
(二)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本专业只招收定向生。定向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
十一、学制学费
学制:3年。在职学习,每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在校期间学校不提供校内住宿。
学费:共计人民币21万元(不含资料费、教材费等)。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7万元(待公示)。逾期不交学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习。中途退学不退学费。学习期间,如因课程或论文不通过而重修,可能涉及相关费用。不享受学校奖助贷待遇。可参评优秀学员、优秀毕业生奖。经济学院为非全日制学生专门设置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卓越奖学金奖项。
十二、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授予硕士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相关简章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