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有咨询同学表示,同等学力申硕的在职研究生没有什么用,有这样观点的人不在少数,这都是因为对在职研究生了解的还是很明确。别的不说,但就是国家法律方面,针对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都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具体的有一下几个条款。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199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一步发布《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知,从本“规定”公布之日起,有关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均按此规定执行。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老师表示,即便是不用考试,先入校学习后通过硕士学位考试。只要考生成绩优秀,通过论文答辩,那么最终获得的同等学力硕士证书也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和统招生的硕士学位一样,没有任何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