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学是很多在职人士报考在职研究生想要选择的院校,工商管理招生更是受到在职人士关注,那么,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招生信息怎么样?
385阅读
2018-02-10 -
经济的飞速发展,各行各业对工商管理方面的人才日益的紧缺,因此,每年工商管理都是报考在职研究生的热门专业,那么,西南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招生动态怎么样?
243阅读
2018-02-06 -
工商管理在职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招生专业有:金融与公共经济管理、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市场经济与投资分析、金融与财务、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市场经济与投资分析等等专业。
349阅读
2017-10-29 -
西南财经大学为国家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而西南财经大学开设的市场营销专业课程是师资力量最强的学科之一,吸引了众多人员前来咨询。那么,2018年西南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市场营销专业招生情况怎么样?
268阅读
2017-10-21 -
在校学习期间,院校会不定期的开展专题讲座,主讲老师有企业高层管理、政府官员、其他知名院校的课座教授等。提升学员学习到更多的管理能力。同时,也是在为学员积累更多的高层人脉。
218阅读
2017-10-10 -
工商管理在职研究生招生学院有很多,其中热门招生学院有管理学院和苏州研究院两大学院,其中参加就读学员可以进入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查看。
224阅读
2017-09-22 -
我校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招生专业有很多但是是分为很多院校进行招生的,虽然每个学院授课专业会有些冲突,但是每个学院的特色都是不用的,报考的学员可以认真阅读以下招生专业。
221阅读
2017-07-11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职研究生MBA招生信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目前开设几个专业的在职研究生,其中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软件工程等,这些专业都是通过一月联考进行招生的,其中MBA专业是最受在职人士欢迎的。
597阅读
2017-05-23 -
工商管理在职研究生是一月联考的招生专业,招生院校有很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宁波大学、英国温布尔大学、湖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225阅读
2017-05-11 -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招生动态,是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除了法学专业非常具有特色之外,在管理学方面,将法学和工商管理很好融入到一起,开创了独具特色的法商管理教育模式。
258阅读
2017-03-09 -
工商管理在职研究生是在职研究生管理课程中深爱在职人员较为喜爱的课程,另外,工商管理也是在职研究生管理类的重要学科。既然如此。
236阅读
2017-03-06 -
工商管理,在管类教学中是比较受到学员的喜欢的一类课程,自在职研究生开设以来,工商管理专业以特有的优势和当前就业形式引起了很多在职人员的报考。
203阅读
2017-02-21 -
工商管理专业一直以来是很多在职人员获取双证方面首选的专业,同样也是在职人员报考在职研究生管理学方面人数最多的。既然如此,那么接下来的时间就为大家介绍:
221阅读
2017-02-14 -
工商管理专业是在职研究生双证获取中报考人数最多的,也是每年各大在职研究生院校开设的双证教育的重点专业。今天,就要为大家介绍是工商管理在职研究生西南交通大学。
216阅读
2017-01-25 -
工商管理在职研究生,历年来,报考人数众多。这与企业的发展与考生的报考需要是联系在一起的。而今天向为大家介绍是:工商管理在职研究生西南财经大学的招生情况。
200阅读
2017-01-05 -
中央财经大学在2017年继续面向社会开展众多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其中就包括财务管理专业,这也是很多在职人员比较关注的课程,下面就为有进修需求的人员介绍一下:
229阅读
2016-12-06 -
现在招生工商管理专业的院校有很多,这与报考者的强烈需求有关。那么,宁波地区的在职人员想参加MBA学习,可以选择哪些院校呢?下面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老师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184阅读
2016-09-02 -
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大学,是浙江省的重点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办学历史悠久,经过了几代人的努力才发展至今。下面介绍:浙江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都有哪些?
1296阅读
2016-04-15 -
西南交通大学成立时间悠久,是我国近代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之一,西南交通大学MBA项目始终以培养实用型、最前沿的高层次管理人才为目标。
232阅读
2015-12-01 -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技术、经济与管理为特色的多学科性大学,该校学科优势明显。自开展在职研究生以来,备受广大在职人士青睐。
243阅读
2015-11-20

40006-90680
全国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在线报名
热门学校
热门专题
热门简章
热门常见问题
最新文章
在线问答
-
答
南京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目前开设了工商管理(MBA)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接下来分析一下,南京大学工商管理(M
-
答
北京大学是一所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的高水平大学,该校为了满足更多人员的学习需求,于是开设了在职研究生课程。关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MBA)在职研究生好考吗?学制几年?本文给大家分享一下,
-
答
上海交通大学拥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极高的社会知名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其所开设的工商管理(MBA)在职研究生课程是众多学员都比较青睐的。那么,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
在职研究生工具
-
类型
-
信息
-
资讯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