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
四川农业大学
  • 简章:20篇
  • 学费:¥2.40~9.00万
  • 学制:2~3年
  • 简称:四川农大
  • 招生:上海 江苏 浙江 湖北 广东 四川
  • 方式:网络班 周末班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号
2026年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资源与环境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4.50万

学制:3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四川

网上报名
简介:四川农业大学环境学院资源与环境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4.5万。利用周末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一、招生计划

2026年四川农业大学预计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80名左右。其中环境学院招收资源与环境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15人,研究方向:环境污染控制工程与技术、环境分析与环境监测技术、环境评价/规划与管理、固体废弃物资源化与技术工程。

 

二、报名条件和程序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完成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关注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发布的考试公告和报考须知。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招生单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三)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报考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和分配招生指标。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符合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政策。

 

5)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6)报名时间

统考生: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三、初试

初试由全国统一组织,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55环境学导论。

 

四、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资格

1.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对报考期间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复试报到前务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复试时间

全国统考生一般在2026年的3-4月份进行,推免生一般在2025年的9-10月进行,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复试要求

统考生复试

复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院/所、国重实验室)负责组织实施。在同一招生单位中的相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复试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各二级招生单位(院/所、国重实验室)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科2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成绩的加权和,按100分计,各环节成绩权重由二级招生单位(院/所、国重实验室)自主确定,并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考生总成绩

1.统考生的总成绩为折合百分制初试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总和,折合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不低于 50%。

2.推荐免试生的总成绩为复试成绩。

复试(调剂)等具体事宜详见当年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到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见复试之前各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复试工作安排。

 

六、录取

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有效备录人选。

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分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凡按规定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推免生完成当年录取手续后,本人可在协调安排好本科阶段最后学年相关事项的前提下,经培养单位和导师同意后,可申请提前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特别优秀的可申请录取为直博生,并与导师协商培养条件。

二级招生单位(院/所、国重实验室)有权在导师间调剂拟录取人员。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加试成绩<6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弄虚作假,失信者。

6.无特殊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导师者。

7.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8.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

 

七、学制和修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修业年限为2-4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籍满2年,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15000元/年。

2.住宿费:以学校宿舍管理部门发布的住宿标准为准。

(二)奖助学金

学校主要奖助学金如下: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按比例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人,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人,三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年·人,四等学业奖学金2400元/年·人。

2.国家奖学金:硕士生20000元/人,获奖人数为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数。

3.优秀研究生标兵:硕士博士共10名,奖励20000元/人。

4.优秀研究生标兵提名奖:硕士博士共10名,奖励5000元/人。

5.优秀硕士学位论文:5000元/篇·人。

6.研究生特别助学金:3000元/人·年。

7.其他: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

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要求按国家与四川省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九、关于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的说明

(一)学习方式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学习方式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类型

在录取时须提交定向协议(定向协议由考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二级招生单位(院/所、国重实验室)之间协商签订,内容和格式可参考使用学校模版)。定向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不转档案和党团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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