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立项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立项项目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之家网讯: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立项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立项项目的通知已经下达,具体详情如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18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简称优博培育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简称创新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审核和排序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两湖平原耕地利用系统演化的时空过程及区域效应研究》等118项优博培育项目和《基于深度学习机器分类的武汉市公园景观与城市热环境关系研究》等150项创新资助项目获准立项,现予以公布。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项目负责人应按批准的申报书任务内容和计划,组织开展项目相关工作,所在培养单位应督促相关导师做好指导,并按计划、按要求开展中期考核和终期结题工作,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2. 今年起,优创项目全部挂靠在其校内指导教师的名下,单独标注,独立开支,指导教师负责协助和指导研究生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3. 优博培育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创新资助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项目科研劳务占比不得超过30%,只能支付给学生。年底中期考核之后,考核通过者在本学期之内,凭实际科研支出票据,再报销40%的项目经费,项目结题后,凭实际科研支出票据,报销剩余30%的项目经费。每笔经费的开支依次需项目负责人本人、导师和学院分管领导及研究生院分管领导签字。
4. 全部项目应于2019年5月底之前完成结项(相关工作另行通知),结项办法见《申报工作的通知》。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在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的,需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优博培育项目)”或“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创新资助项目)”字样和项目编号。英文注释自行翻译。
5. 请项目负责人及其导师和培养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实施工作,每项优创项目实施和结项的成效直接影响下一年度所在单位优创项目的立项资助。
附件1: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立项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名单(附导师名单).xlsx
2018年11月9日
文章来源: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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