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在职研究生
南昌大学
  • 简章:89篇
  • 学费:¥1.20~11.80万
  • 学制:2~3年
  • 简称:南大
  • 招生:江西 江苏 浙江 上海 湖北 广东
  • 方式:网络班 周末班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3.20万

学制:2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上海

网上报名
简介: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在职研究生,学制2年,学费32000元,利用周末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就读,本科有学位者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江西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是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学校现有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和29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以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类在校研究生20000余人。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提高教育、科技、管理等方面专业人员的素质,多渠道地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学位办[1996]29号文),我校常年开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以及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需要的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人才。毕业后可以从事大型工商企业,金融企业和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中、高层管理工作,也可以从事相关的科研教学工作。

 

二、专业优势

王牌高校 “211工程”,“双一流”;企业管理专业名列前茅

高端校友 各行各业精英校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在沪授课 在上海授课,考试,论文答辩及授证

通过率高 申硕统考通过率位居全国首列

免试入学 研究生课程免试入学,可边学边考

名师授课 均为南昌大学正、副教授以上,博导、硕导

 

三、课程设置

公共课 自然辩证法概论 英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专业基础课 管理经济学 管理学原理
会计学
专业方向课 企业战略管理 财务管理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生产运营管理
选修课 组织行为学 项目管理

 

四、报名流程

1、报名条件: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3、报名手续:填写《南昌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情况表》;同时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并提交学位申请。

4、学校审核通过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上海研究院定期组织学员统一去南昌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办理指纹信息采集手续,并进行现场拍照。

 

五、培养期限及费用

1、课程研修班学制2年。按照国家与学校的有关规定,自第一门课程考试开始的4年内必须完成研究生课程研修班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公共课需回南昌大学本部参加结业考试。

2、学费:课程学习阶段总学费32000元/2年;报名审核费300元/人;教材资料费800元/人;论文指导费12000元/人(按照当年南昌大学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六、授课模式

授课模式:面授,利用周末及公众节假日上课,学习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程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七、证书

1、修完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昌大学教育学专业课程研修班班结业证书。

2、符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可按照我校相应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八、学位授予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七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九、毕业待遇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与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一致,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并在晋级、评职称、出国留学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可以申请博士学位。

 

十、其他事项

1、所有学员必须参加所有专业课程的学习(学院将记录学员每节专业课的考勤)缺勤者不能获得学分;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关键词:
南昌大学在职研究生经济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企业管理在职研究生

相关简章

更多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