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之家网讯: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下达,具体详情如下。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14号文件相关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含2017——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3.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4.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二、申报条件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学术型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1)申报对象:原则上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2)名额分配:本年度名额分配在体现各学院研究生规模的基础上,重点根据2018年度学院在省级及以上研究生创新活动(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大赛、暑期学校、创新论坛)、教改课题、优秀研究生工作站、教学成果奖、优秀学位论文等方面的申报积极性进行定向增加。具体指标另行通知。
(3)鼓励学院自筹经费资助学生申请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学院超额申报的人员均默认为学院同意自筹经费资助的对象,需填写“附件:省创新工程学院资助部分经费划拨单”。
(4)申报时请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学术型)或《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专业学位)、《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名单信息表》。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含2017——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积极组织,认真落实,每个学院至少申报一项(近两年已获得校级以上的研究生教学成果奖除外)。
申报条件和表格全部按照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申报要求,学校评选出校级层面的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并择优推荐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
3.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申报对象:工作站获批设立已满3 年,且近3年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总人数达8人以上(含8人),申报不设限额。
全省评选优秀工作站50个左右,每项由省级财政给予奖补经费5万元。
4.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申报对象:获批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已满3年,且近3年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总人数达15人(含)以上。3年内合作申报或完成的项目不少于3项。本次申报仅限2015年、2016年被评为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的工作站。(化科院:江苏盈天化学有限公司;生科院:江苏中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科院: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全省评选示范基地3个左右,每个由省级财政给予奖补经费30万元。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创新计划
按照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和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分类提交。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学术型)或《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份(专业学位),《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学院按照限额申报,科研创新项目汇总在前,实践创新项目汇总在后。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所有材料都需提供电子版;若学院有自筹经费资助对象的,还需一并提交相应金额的经费划拨申请报告。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含2017——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书》(含承诺书、成果报告和其他支撑材料,白色胶装,附件部分须有目录)纸质版一式3份,《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信息表》纸质版一式1份(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所有材料都需提供电子版;
3.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除了“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和“学校审核盖章”部分以外,院系和企业的签字和盖章必须完成)纸质版一式3份,《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信息表》纸质版一式1份(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所有材料都需提供电子版;特别提醒下列附件材料复印件请附在《申请表》后面并按以下顺序一起白色胶装:a.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批文;b.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授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标准制订、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c.进站导师组及研究生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等;d.工作站相关管理规定等其他材料。
4.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请表》(除了“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和“学校审核盖章”部分以外,院系和企业的签字和盖章必须完成)纸质版一式3份(与附件一起白色胶装),《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请信息表》纸质版一式1份(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所有材料都需提供电子版;特别提醒下列附件材料复印件请附在《申请表》后面并按以下顺序一起白色胶装:a.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批文;b.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授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标准制订、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c.进站导师组及研究生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等;d.工作站相关管理规定等其他材料。
四、提交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21日下午5点。
相关材料请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仙林笃学楼30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nsdpyb@163.com。
所有申报材料无论申报是否成功均不退回,请做好备份。
联系人:朱老师
附件表格等.rar
2018年12月5日
文章来源: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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