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在职研究生
上海大学
  • 简章:17篇
  • 学费:¥6.00~17.50万
  • 学制:2~3年
  • 简称:上大
  • 招生:上海
  • 方式:周末班
  •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招生方式
温馨提示:该篇简章已停用,请以网站学校最新发布的招生简章内容为准!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15.80万

学制:2.5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上海

网上报名
简介:上海大学管理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2.5年,学费15.8万。利用周末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一、学院简介及师资力量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前身是1983年成立的上海大学工商管理学院,1994年四校合并组建新上海大学,相关学校的经管学科以此为契机进行了整合,在1999年成立了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2008年上海大学院系调整,成立了上海大学管理学院。在学院发展历史上,先后有两位中国工程院院士(刘人怀院士、刘源张院士)担任学院院长。

管理学院下设四个学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工商管理系、会计系和信息管理系。全职专任教师134人,教师中入选国家优青等省部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44人次。大多数教师具有一年以上海外访学或海外博士后经历,23%的教师获海外博士学位。一些全职教师担任了FT50、ABS4等国际知名期刊副主编或编委(10人次)。学院有三支团队入选了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战略创新团队、重点创新团队。

二、项目概况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国家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学校,教育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首批高校之一。

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上海大学工程管理硕士项目依托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平台。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平台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点、硕士点及本科专业,形成完整的科研教学体系。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上海大学工程管理硕士项目在汲取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并于2020年取得了IPMP认证合作资质。

三、培养目标

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级工程管理人才。

四、办学特色

1.基于企业真实项目和环境的案例教学;

2.对知识的系统把握以及与实践经验的整合与应用;

3.高度互动的教学方法。

五、研究方向

1.建设工程管理

2.制造工程管理

3.产品开发工程管理

六、 招生信息

1.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 120名(具体以当年实际名额为准)

2.学费

学费标准:RMB158,000元(有可能变动,具体以当年学校公示为准)

3.报名条件

截止至2024年9月1日前,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③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上课地点:上海市宝山校区

5.培养类型、学制:

招生类型:非全日制定向

学 制:2.5(周末上课)

6.授予学位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得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程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七、申请与报名

(一)、提前预约

意向考生请扫码填报相关信息点击如下链接(或扫码)进行填报相关信息

(二)、正式报考

1.网上报名

(1)时间:2023年10月(以教育部公布信息为准);

(2)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3)报考代码:

招生单位:10280上海大学

报考院系:004管理学院

报考专业:125601 工程管理硕士(MEM)

2.全国联考网上确认

(1)时间:2023年11月

(2)地点:上海大学

(3)流程:审证、缴费、拍照等确认手续

(4)证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号

以上信息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3. 全国联考

(1)时间:2023年12月(以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2)地点:上海大学(由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3)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考试内容和具体要求见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

相关简章

更多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