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费:5.00万
学制:2年
方式:周末班 集中班
地点:辽宁
大连海事大学是享誉世界的海事院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公共管理硕士 (MPA)办学资格的授权单位之一。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作为学校的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工 56 人,专任教师 44 人,其中高 级职称 22 人、外籍教师 1 人,另有兼职教授 10 余人,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 38 人。学院拥有 硕士研究生导师 46 人,聘兼职行业导师 30 余人。学院现有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 政治学与行政学 4 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马克 思主义哲学学术学位硕士点以及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点。学院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先后承担国 家、省、部、市各类科研课题 180 余项,公开出版各类学术著作和教材 40 余部,发表高水平论文 累计 650 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
大连海事大学 MPA 项目是为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专门为 政府部门及其他非政府公共机构,特别是交通、港航和海事系统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中高 层公共管理人才的高等教育项目。
我校 2025 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 向就业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海事管理、交通行政管理、政府治理与领导、数字化社会发展与 数智化城市建设。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 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三、网上确认
1.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 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 求提交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 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
招生单位:大连海事大学,代码 10151。
研究方向:
51.海事管理
52.交通行政管理
53.政府治理与领导
54.数字化社会发展与数智化城市建设
2025 年拟招生计划:129 人
五、资格审查
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MPA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如下:第一单元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199),满分 200 分。 第二单元科目:英语二(204)或俄语(202)或日语(203),满分 100 分。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
根据教育部统一划定的 MPA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具体报考情况划定我校复试分数线,确 定复试名单。
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非全日制公共管理)(F52)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1.公共政策分析(T53)2.公共组织学(T54)
七、学习方式与地点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业余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学习地点: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 1 号)
1. 周末班 第一学年隔周进行一次授课,周六周日全天学习。
2. 集中班 第一学年集中学习 4 次,每季度集中学习 1 次。
八、学制学费
学制 2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4 年) ,学费:2.5 万元/年
九、考核、论文答辩与毕业
根据教育部对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MPA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培养方 案中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获得大连海事大学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 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
十、最终招生政策以学校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为准
相关简章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