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学院在职研究生
长江商学院
  • 简章:4篇
  • 学费:¥50.00~86.80万
  • 学制:2~2年
  • 简称:CKGSB
  • 招生:广东
  • 方式:集中班 周末班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2座20层
招生方式
2025年长江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86.80万

学制:2年

方式:集中班 

地点:广东

网上报名
简介:长江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2年,学费86.8万(参考往年)。每月集中授课一次,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就读,毕业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项目(以下简称EMBA)通过与全球知名的管理学教授学习交流,帮助学员开阔国际视野,深入了解全球及中国经济格局,提升自身人文修养,成为贯通中西享誉全球的知名企业家。长江EMBA项目立足中国、面向亚洲、放眼全球,是全球率先引入人文课程和公益课时的EMBA课程。

本项目的愿景是以学术研究和知识创造为核心,搭建具有前瞻创新的课程体系,成为具有学术和品牌影响力的明星级EMBA项目。使命是整合全球优质管理教育资源,为企业高层管理者提供前沿的系统管理知识,为中国培养一批学贯中西的具有全球视野的企业家。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招生安排
班别 2025年秋季班 2025年春季班

报名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八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及不少于五年的核心决策层的管理经验

开学时间 2025年5月 2025年11月
报名截止 2025年4月 2025年10月
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2024年4月 2025年6月-2025年10月
结果通知 入学考试后15个工作日内
教学点 北京、上海、深圳

 

二、入学考试

1、预报名与初审

a.在长江商学院EMBA报名系统中完成注册并提交完整报名表(网址:https://oas.ckgsb.com/embazs/login);

b.报名同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i.两封推荐信;

ii.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iii.身份证复印件;

iv.证件照;名片;

v.企业营业执照及在职证明;

提交全部报名资料后,长江商学院EMBA招生委员会会对考生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邀请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国家统一考试

初审合格后,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统一要求,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达到一定分数线后即可参加长江商学院复试。

3、复试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安排参加由长江商学院自主命题的入学复试。通过长江商学院EMBA复试后,将取得入学资格。

4、体检

1)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2)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三、学制、学费

1、学制:2年(非全日制在职学习),每月利用一个周末集中四天学习(周四至周日);

2、学费:待定(往年EMBA学费为86.8万元人民币)。包括所有EMBA课程及讲座的听课费、教材和讲义费、翻译费、学院资源(图书馆、网络设施)使用费、论文答辩费、上课期间课间茶点费、开学集中住读模块相关费用等。

3、缴费方式:具体付费时间和细则请参考录取通知书

 

四、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五、课程体系

长江EMBA课程立足中国、面向亚洲、放眼全球,开设大量新兴市场、全球化、行业聚焦等特色课程,已经形成了独具长江特色的教育体系。课程分为通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两个部分。通修课程旨在巩固企业领袖的基础管理知识,培养和提升核心管理能力,开拓对中国及全球经济的视野,并加强企业在大环境下的定位和战略。选修课程作为通修课程的纵向延伸与横向补充,同时引入国际顶尖商学院教育资源。学员可根据兴趣及企业发展需要进行选择。未来,长江EMBA将进一步整合全球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开设更多实用性课程。

 

六、授课方式

课程将结合课堂教学、小组讨论、实战演练等方式,使学员不仅能够了解到前沿的战略管理思想和理念、掌握最新的战略分析、战略规划与执行的框架和工具,而且还能够在中国的环境下灵活运用这些原则。从全局的角度分析一个企业,学员可以培养超越日常经营活动,把握企业未来发展的思考和决策能力。

 

七、录取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我院仅接受定向考生报考,入学不转户口、不转人事档案,毕业不派遣。就业政策依据毕业年份相关政策执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签订《2025年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信息确认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关键词:
商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EMBA非全日制研究生长江商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

相关简章

更多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