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
  • 简章:76篇
  • 学费:¥2.20~19.80万
  • 学制:2~3年
  • 简称:中国政法
  • 招生:北京 上海 江苏 湖北 福建 河北
  • 方式:周末班 网络班 集中班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石家庄班】

学费:2.60万

学制:2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河北

网上报名
简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法学在职研究生,学制2年,学费26000元。利用周末上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以就读,本科有学位者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一、院校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教育为主,兼有政治学、经济学、哲学、教育学、管理学、新闻传播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高素质政法人才的培养基地。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其中绝大部分学员成为国家公检法司及政府机关、经济实体的骨干力量,法学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具有高等学历的司法工作者中,约有1/10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学校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为共和国的法制昌明、政治进步和社会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的以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才为目标的专门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作为全国第一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八个试点院校之一,于1996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的学生。

法律硕士学院开展对外培训工作以来,以一流的师资、专业的管理和优秀的服务团队,依据政策指导和相关实务部门的委托,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计划办学服务。相继已为中直机关和各部委,及各省区政法部门培养了一大批专业干部。为在职人员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学历层次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了加快培养更高层次的政法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批准,特举办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


二、教学特色

系统课程教育:历史名校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多次申硕机会:可享受多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机会。详细的课程辅导,完备的辅导资料,助力学员顺利通过;

资格审核、免试入学: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双休日或节假日上课;

共享法大资源: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同时在课程期间可参与讲座、论坛、沙龙及校友会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法大资源平台。


三、招生条件及对象

招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并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在职优秀人士。

3、拟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有学士学位。

招生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相关专业人员;

政府、人大、政协各部门中法律相关人员、中国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人员;

各大公司企业、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

社会各界有望提升自身竞争力,提高学位层次的兴趣人士。


四、开设专业

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知识产权法、证据法、环境法


五、课程设置

专业课程性质课程名称
法学专业基础必修课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
民商法专业必修课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论、公司法与证券法、合同法总论、合同法分论、侵权行为法、商法学、保险法、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婚姻法
经济法专业必修课经济法理论、企业与公司法学、 金融法学、竞争法学、环境资源法、商法、专利法、商标法、证券期货法、股权投资法、信托法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必修课外国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
刑法学专业必修课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外国刑法学、犯罪学、证据法学、刑事侦查学、司法鉴定专题、经济犯罪研究、证据调查学、法庭科学专题
诉讼法知识产权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程序、民事执行法学、公正与调解制度、比较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民事诉讼实务、刑事诉讼法、外国刑诉、证据调查学、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诉讼实务、证据法学
著作权法、专利法、知识产权法、商标法、民法、合同法、侵权法、民事诉讼法、证据法、仲裁法

备注:基础课程系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法律综合考试内容;专业课程授课内容根据我校统招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调整。


六、学制及教务管理

1、学制两年:根据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采取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教学。

2、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七、证书颁发、学位申请

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参加该班组织的每门课程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习成绩证明),建立并保存学生学籍档案。符合条件者,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中国政法大学申请硕士学位,通过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申请硕士学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三)通过全国统一的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法学综合课考试;

(四)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课程考试。


八、收费标准

班别学制报名费(元)书费(元)学费(元)学习方式

石家庄班

两年100100026000/两年委派教授在当地上课,每月一次。

正式开学一周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完成学业者,视为无故退学,不退学费和管理费。


九、报名方式

微信报名资料(1)报名表(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来校报名(1)报名表(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4)蓝底一寸、二寸照片各3张

收到学员报名资料后,由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中国政法大学入学通知书、入学须知并建立学籍档案。(注:正式开课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不退学费)


十、学员受益

1、有机会接受国内一流的法学家、知名教授的悉心指导。

2、获得法学最高学府的权威证书,提升个人价值。

3、与来自不同业界的学员互相交流,成为学习和事业的伙伴。

4、搭建人生新的平台,创造成功机遇!

关键词: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学院在职研究生

相关简章

更多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