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7.20万
学制:3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北京
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MPA教育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与商务部共建的一所拥有经、管、法、文、理等多学科性经贸外语类国家重点高等学府,是首批“211”工程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始终坚持高素质、创新型、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特色,服务国家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政府管理学院前身为海关管理系,成立于1974年,2006年学科调整和重组,成立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更名为政府管理学院。学院坚持“入公管主流,强经贸特色”,以行政管理和公共政策为主导、以海关和国际贸易管理为特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发展序列和本硕博培养体系。
学院目前设有四个学系:行政管理学系、海关管理系、公共经济系和文化产业管理系。硕士层面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博士层面拥有独立的“公共政策与管理”二级交叉学科博士点。MPA项目于2019年通过NASPAA(全球公共管理院校联盟)国际权威认证,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力。
学院现有教师55人,其中教授(研究员)20人、副教授19人、讲师16人,博士生导师12人。同时,学院拥有来自国家部委、相关政府部门、知名央企国企单位的校外导师50余名。本项目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与方法,具有全球化视野、能够在政府行政部门或非政府公共组织中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复合型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26年我校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并设有5个招生方向:公共行政管理方向、海关与国际贸易管理方向、政府治理现代化实验班方向、市场监督管理方向、纪检监察方向。
1.公共行政管理方向:我校行政管理专业创办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是我国首批创办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重点大学之一。该方向形成了优秀的公共行政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团队,多项研究成果获得中央政治局常委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在人才培养方面为外交部、商务部等国家机关输送了大批优秀政府管理人才。
2.海关与国际贸易管理方向:该方向依托我校海关管理和国际贸易专业优势,着力培养我国海关与国际贸易管理方向的高级专门人才。我校海关管理专业历史悠久、贸易专业实力雄厚,目前共培养六十余位局级海关关长,以及上海市市长龚正先生等杰出校友。
3.政府治理现代化实验班方向:该方向着力培养政经领域杰出政府治理人才。该方向在北京开展课程教学活动,学生在读期间可根据培养方案的安排,开展深度课程学习和丰富实践、实习。充分利用我院的教育资源,致力于通过本招生项目,为全国各地输送大量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端政经治理人才。
4.市场监督管理方向: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充分发挥我校在市场监管、行政管理、法学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优势,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的市场监管人才。学生在读期间根据培养方案的安排,将开展深度课程学习和市场监管领域的调研实践。该方向面向全国(重点是市场监管系统)招收非全日制学生。
5.纪检监察方向:聚焦党和国家在纪检监察领域的前沿问题,充分结合我校学科特点,注重纪检监察与财经金融结合,发挥我校在国际贸易、金融、财务管理等专业领域的学科优势,培养具有财经知识与国际化视野的纪检监察工作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MPA专业非全日制项目2026年计划招生人数为120人,将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5年或5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身份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仅指高职(专科)、本科结业考生):
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②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应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考生根据相关规定按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考生在报考时须按照报考点具体要求完成相关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可登录研招网、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报考点网站等查看“网报公告”。
5.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网报公告”等要求报名。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完成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部署及我校报考情况安排网上确认,届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外埠考点具体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报考点确定,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补办。
3.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提交包含证明工作人员签字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非“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考生须将同意报考证明拍照或扫描,并在所属报考点网上确认前发送至yzb@uibe.edu.cn。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为保证我校及时联系考生,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我校重要通知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提醒,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公众号。
2.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报名至报到入学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如因上述事项对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造成影响,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届时以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而造成损失。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其他材料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考试
(一)初试
1.MPA的考试科目为: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详见《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复试
1.复试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
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4.复试前学校将严格进行资格审查,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录取。在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5.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6.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7.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体检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录取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2026年录取学生均为非全日制学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
我校MBA专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授课方式为周末授课。
十、学费标准及奖学金
共计7.2万元。
非全日制学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我院设置MPA新生奖学金,面向一志愿报考我校MPA的非全日制考生发放。新生奖学金按拟录取成绩排序,拟按非全日制MPA招生规模(一志愿)的10%左右进行评选,新生奖学金设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5000元,将于考生正式入学后适时发放。
十一、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其他
1.达到国家复试标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建议联系调剂单位。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我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各项研究生招生工作,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相关简章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