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18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名单公布
在职研究生之家网讯:北京林业大学2018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名单公布已经颁布,具体详情如下。
2018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经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查上报初评名单及项目申请材料后,我处根据2018年研究生院总体经费和申请人应明确受邀作大会(分组)口头报告的基础上,最终从52个学术会议参会申请项目中遴选出45项予以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1)。
请接受资助的研究生注意以下几点:
1. 有关火车票、飞机票预定、签证办理等事宜请受资助研究生自行办理。 出国(境)参会研究生如需研究生院资助出国(境)参会证明的,请自行下载附件2,填写、打印后到主楼214盖章。
2.会议结束10个工作日之内(假期除外),受资助研究生应按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准备齐全后到主楼214审核,同时将有关电子材料发送至liucq03@163.com(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学术会议汇报材料)。
(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情况汇报表》
(2)期刊/论文/摘要集封面、目录、文章/摘要复印件
(3)口头报告照片打印材料
(4)口头报告证明或出席会议证书复印件(如有)
(5)《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会议情况调查问卷》
(6)出国/出境参加国际会议者,须提交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复印件
3.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费用报销手续,费用报销程序及报销金额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请见《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费用报销说明(2018年9月修订)》和学校2016年9月3日起执行的《北京林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见附件)。注意:因该项目经费来自国库资金,不能通过导师课题转账,故会议所需费用请参会者自行垫付,外出参会时妥善保存好有关票据,会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销。注意出国(境)参会者只有伙食、公杂费不用提供相关票据(注意乘坐飞机须同时留存好登机牌),届时学校将严格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费用报销说明》中因公出国人员相关标准的一半×会议召开天数进行报销。
4.附件1中拟资助名单不是最终予以报销名单,未成行者、未经研究生院批准而私自变更会议或改变会议行程者、无故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汇报材料者、汇报材料内容不完整、已参会但未进行大会(分组)口头学术汇报或汇报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者,将被自动取消本次资助资格。凡未成行的研究生请及时将有关情况发送到liucq03@163.com。
2018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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