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是什么?
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开设了多个在职研究生项目,为广大在职人员提供优质深造机会,报考方式有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在职博士。下文在职研之家(www.eduour.com)小编进行介绍,202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是什么?
一、2026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方式报考条件是什么?
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方式报考的话,能够选择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管理类专业,以及教育学、机械工程、法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非管理类专业。均需要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毕业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学历证书。各专业类别的报考条件如下,大家可以参考。
1、管理类专业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2)获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2、非管理类专业报考条件
(1)已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国(境)外高校就读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3)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网上确认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为本科结业),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
3、法律专业报考条件
(1)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二、2026年在职博士方式报考条件是什么?
报考在职博士方式的话,可以选择教育学专业。招生方式有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请考生点击网站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后按要求按时参加院校的入学考核,考核通过进行课程学习。毕业时,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博士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时,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证书。招生方式不同,报考条件也不同,如下所示。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
(3)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须满足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
2、硕博连读方式条件
须为北航在学学历硕士研究生,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所在学院同意。
3、申请考核方式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
(3)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入学之日);
②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③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