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在职研究生
宁波大学
  • 简章:14篇
  • 学费:¥4.15~12.80万
  • 学制:2.5~3年
  • 简称:宁大
  • 招生:浙江 湖南
  • 方式:周末班 集中班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招生方式
温馨提示:该篇简章已停用,请以网站学校最新发布的招生简章内容为准!
宁波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技术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2.40万

学制:3年

方式:周末班 集中班 

地点:浙江

网上报名
简介:宁波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技术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24000元。利用周末或者集中上课的方式,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以就读,可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总数(457人),实际接收人数以最后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 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 6 门本科 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 单)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 2 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 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 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 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 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 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 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 3 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 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 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 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四、学费和学制

最新学费未定,参考往年学费;

学制为3年。


五、相关说明和其他注意事项

(一)工商管理学术型硕士中旅游管理(中法合作)方向,基本学制为3年(2年中国、1年法国),合格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法双方颁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习方式一般采用集中(业余时间)面授与自学相结合,不脱产学习,在宁波大学相关校区授课。具体届时见相关学院网站的后续通知。

(三)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相关简章

更多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