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费:2.40万
学制:3年
方式:周末班 集中班
地点:青海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拟招生计划在2025年已完成的1088名招生计划基础上浮动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青海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本专业招生67人。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5.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定向就业单位应填报为现工作单位。考生进入复试后,须按要求提供在职证明。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我校及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5.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6.我校遵循残疾人参加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我校及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7.考生应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方式为笔试。
四、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及《准考证》为准。
五、初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2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七、复试
1、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关招生考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内容。复试时间、地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由我校自主确定并另行通知。复试工作预计于2026年4月底前完成,请考生及时关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2、在教育部划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将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我校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凡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为266梵文(含40%英语)的考生,复试外语语种为英语。
7、若有必要,我校可按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八、调剂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我校将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考生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届时,考生可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及“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查询调剂信息。
九、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按我校相关要求进行体检。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进一步考核,组织有关人员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会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十一、录取
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依据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将对相关证书进行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已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学费
所有专业收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学年。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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