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费:3.00万
学制:3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陕西
一、学校简介
西安工业大学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试点高校,是国家“兵工七子”成员之一,是我国兵器行业部署在西北地区唯一的一所本硕博培养层次完整的院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是B8协同创新联盟(中国兵器协同创新联盟)发起者之一。
学校生于兵工、长于兵工,军工特色鲜明。学校创建于1955年,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建设项目的军工配套项目;1965年更名为西安工业学院,成为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兵工行业的本科院校。学校长期归口兵工行业部委管理,1999年,由原兵器工业总公司划转陕西省管理;2006年更名为西安工业大学。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盯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思路,担当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坚定不移建设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大学,成为国防工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
学校拥有金花、未央两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90余万平方米。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层次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2000余人。
学校学科体系完整,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个国家国防特色学科,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4个学科上榜2023“软科”中国最好学科,7个学科列入省级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5个,15个专业通过国际工程教育认证,20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28个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专业。
学校设有19个学院、研究院,覆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新时代,学校积极响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起并成立了陕西高校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联盟,筹建了西安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成立了核科学与技术研究院、新能源科学与技术研究院、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研究院等一系列国防研究平台,国防科工局西北核安全中心落户我校,军委科技委快响中心在学校设立分中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有中国科学院双聘院士1人,有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28人,126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万人计划”、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陕西省“三秦学者”岗位特聘教授、陕西省“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陕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项目等各类高级别人才项目。学校人才培养基础坚实,建有169门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拥有36个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拥有3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平台,2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5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培训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平台。近年来,学校教师获得3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学成果奖5项。
学校科技创新发展强劲,一大批成果应用在国防装备的关键领域。拥有“精密与超精密加工及测量”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网络与检测控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光学先进制造与光电检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西安工业大学“兵器小镇”科普中心等4个国家重点科研平台,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研究基地37个。近年来,学校承担军委科技委、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各军种、各战区、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多项研究成果刊发在Nature子刊和Science子刊,学校教师荣获5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00余项国防及各类省部级科学技术成果奖,学校获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先进单位。
学校国际化办学拓展有力,积极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实施国际化育人工程,建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安工业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联合理工学院”(简称西安圣彼得堡理工学院),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单位。目前已同英国、德国、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名校或研究所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实施了近200余个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包含世界名校访学、联合培养、双学位、假期带薪社会实践等。着力打造一带一路“留学西工”品牌工程,招收培养“一带一路”沿线43个国家本硕博和语言生四类留学生200余人。
风雨兼程六十九载,一代代西工人扎根西部、献身国防,始终践行“敦德励学,知行相长”的校训,弘扬“忠诚进取,精工博艺”的校风,传承“把一切献给党”的军工传统精神,弘扬与时俱进的“在创新中追求卓越”的现代军工精神,形成了独有的“忠诚进取铸辉煌、精工博艺育英才”的西安工大精神。
当前,学校进一步明确了“学术引领、夯实基础、强化特色”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核心竞争力指标提升,昂首向着建设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大学的目标稳步迈进。
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我校!
二、招生类型
我校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硕士研究生。其中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招收电子信息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2人。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的电子信息、机械、土木水利、设计、会计、体育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具体时间以录取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所有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各报考点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并正确选择报考点,牢记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以免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等不必要的损失。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
4.报考我校考生网上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7.符合教育部文件有关规定享受照顾政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该文件规定申请并填报信息,按要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阶段: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3.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还应将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陕西省、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事宜请考生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及初试安排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在考试前了解考试地点、考场有关注意事项。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详见准考证的说明;对在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
2.初试安排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统考)②204 英语二(统考)③302 数学二(统考)④810 自动控制理论。
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四)复试、调剂及录取
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查询。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化,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以上报名、网上确认、初试、复试、录取等按国家文件执行,未尽事宜或其他情况均以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学制学费
学制3年。学费3万。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相关简章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