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
云南财经大学
  • 简章:5篇
  • 学费:¥5.40~16.80万
  • 学制:2~3年
  • 简称:云南财大
  • 招生:云南
  • 方式:周末班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237号
招生方式
2026年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6.60万

学制:3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云南

网上报名
简介: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66000元,利用周末或者集中授课,大专学历以上就可就读,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一、招生人数

2026年云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招生143人

 

二、学制学费

学制3年,22000元/人/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时间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就业具体单位名称,且定向就业单位须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网上确认时间见考生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及通知。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1月2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方式为笔试。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

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成绩一般在2026年2月份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自行查询初试成绩,如对成绩疑问,可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成绩复查申请,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复试

1.复试一般在2026年3月开始。届时,考生须登录“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我校2026年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以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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