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4.50万
学制:3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四川
西南民族大学坐落于有“天府之国”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成都,是国家民委直属综合性普通高校,国家民委、教育部、四川省、成都市共建高校。学校现有24个学院,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二级交叉学科试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6年,我校继续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预计招生计划
(一)2026年我校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研究生拟招生63人。各专业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予以调整。
(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5.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要求认真核对网报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完成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0日—13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
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该项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单位。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该项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网上确认
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核对确认网报信息,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确认具体时间、方式及要求请关注相应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名后未经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不能参加当年研究生统一考试。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材料要求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国(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科目
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2.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5.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
(二)复试
1.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确定各专业、方向和各专项计划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3.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七、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按规定完成书面请假手续。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七)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执行。
九、学费与学制
(一)学费:4.5万元
以上为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若有新的文件规定,从其规定。
(二)学制:3年。
十、其他事项
(一)我校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所有科目(除外语科目外)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否则不予评卷。
(三)在整个招生录取过程中及入学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和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简章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