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费:13.80万
学制:2.5-4年
方式:周末班 集中班
地点:北京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是国内第一批成立的公共管理学院,以推进中国公共管理学科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及推进全球治理为己任,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13年,清华MPA项目成为美国之外全球首例通过全球公共政策、事务与管理院校联盟(NASPAA)认证的公共管理硕士项目,是中国首个通过NASPAA国际认证,并完成第二轮国际认证的MPA教育项目。2017年,在教育部组织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科被评为A+学科。2018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育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A+。
清华大学MPA教育的目标定位是培养引领国家发展与人类进步的公共事务领导者,强调“植根中国、胸怀世界、面向未来”,注重“价值、知识和技能”三位一体的公共领导力提升。
一、招生名额
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190名。
二、招生方向
主要招生方向:公共政策、政府管理(含政府运行保障管理)、公益慈善与社会治理、全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应急管理、发展规划、城乡治理与乡村振兴、大湾区、数字治理与智能社会治理。
双硕士学位项目:清华大学-日内瓦大学“可持续发展公共政策”(MPP-SDG)国际双硕士学位项目、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
(部分招生方向、项目后续将单独发布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截止2024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双学位项目的报考条件另行规定。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考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报名及确认程序
考生须严格按照清华研招网(https://yz.tsinghua.edu.cn/)公布的“清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清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统考)”(包括目录里的备注)和本简章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
以下报名环节和确认环节都必须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环节
(1)所有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s://yz.chsi.com.cn/)。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报考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200)
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二(204)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按照清华研招网公布的“清华大学2024年硕士生招生相关事宜须知”(链接https://yz.tsinghua.edu.cn/info/1024/2621.htm)”、“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链接https://yz.tsinghua.edu.cn/info/1024/2620.htm)”中的相关要求报名。
(3)学历校验
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认证报告提交方式和时间以清华大学研招网通知为准。
2.报名确认环节
(1)清华大学考点
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节假日顺延)后,必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ndLogin)上传电子照片、北京户籍或2023年在京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1月5日上午8:00前),通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具体要求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为准。
(2)其他考点
在其他考点报名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报名前主动了解报名程序、确认程序和报考点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或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考生应当在初试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初试、复试与录取
1.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时间与科目:
2023年12月23日 8:30-11:3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23年12月23日 14:00-17:00 英语二
2.复试
复试分为考前面试和考后复试。复试为专业综合考核。满足我校MPA入围复试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考生资格审查于复试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详见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双学位项目复试另行通知安排)。
(1)考前面试
1)日程安排
第一批考前面试安排:招生网站申请时间:2023年4月20日-6月10日,面试名单公布时间:2023年6月25日,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综合面试时间:2023年7月2日。
第二批考前面试安排:招生网站申请时间:2023年7月20日-9月10日,面试名单公布时间:2023年10月7日,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综合面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
面试结果一般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公布。
2)提交申请
工龄满5年以上并有丰富的公共管理或其他管理工作经验者可以申请考前面试。
考生须通过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招生系统网站(http://admission.sppm.tsinghua.edu.cn/)提交考前面试申请,注册、选择面试批次、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清单如下):
①个人综合自述原件(不超过1000字,包括思想政治表现、
外语水平、研究计划、职业经验与职业规划等,签名须手写);
②工作单位历任或现任领导推荐信两封原件(签名须手写);
③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④教育背景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境外获得学历的考
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的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还需提供研究生期间成绩单);
⑤工龄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⑥近5年内考生获得的主要表彰材料(获奖证书、发表作
品等);
⑦其他自愿提交的材料。
注:资格审查环节将严格审查有效身份证、教育背景材料等原件。
考前面试安排和结果可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MPA招生信息栏目查看。每位考生一年只能申请一次考前面试,通过考前面试的考生可获得2024年MPA预录取资格或预录取递补资格。
(2)考后复试
考后复试一般于2024年3月举行,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细则及具体安排详见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MPA招生信息。考后复试包括以下初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MPA复试线的考生:
①参加考前面试但未获得“预录取资格”或“预录取递补资格”的考生;
②参加考前面试获得“预录取递补资格”,但未递补成功的考生;
③未参加考前面试的考生;
其他符合相关政策入围复试的考生。
3.录取
符合我校MPA申请或报考条件的考生,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我院规定的入围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我校MPA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录取方式分“考前批次”和“考后批次”两种:
(1)考前批次
参加考前面试并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如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A类),可直接进入拟录取程序。
参加考前面试获得预录取递补资格的考生:如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A类),在同批次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放弃或者初试成绩没有达到国家线(A类)的情况下,按照同批次获得预录取递补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成功递补的预录取递补资格考生将进入拟录取程序。未成功递补的预录取递补资格考生,自动进入考后批次录取程序。
(2)考后批次
参加考后复试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通过考后复试的考生将进入拟录取程序。
拟录取考生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经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情况考核,院系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协议签署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4年7月,入学时间预计为2024年8月下旬。所有录取MPA考生,清华大学不予调档案或调户口,毕业不予派遣,无需转党团组织关系。
六、学习方式
上课地点为清华大学。学习年限:2.5-4年,学习方式包括以下两种,学生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1.分段集中上课:每学期集中1次,每次学习6周左右。课程学习共4个学期。
2.晚上和周末上课:课程学习共4个学期。
七、学费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人民币13.8万元。学费可在第一学年注册报到时一次缴清;或在第一学年、第二学年报到时各缴一半,分两次缴清。
八、证书授予
按照清华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者,授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九、其他说明
1.申请人或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复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者,已支付费用不退。
2.复试时,考生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4.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
5.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6.我校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我院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
8.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9.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含MPA)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10.声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根据学校招生有关规定自主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学院未与社会任何单位、个人、培训机构开展招生合作。
相关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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