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木斋教授莅临湖北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学
在职研究生之家网讯:吉林大学木斋教授莅临湖北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学,具体详情如下。
2018年11月30日,吉林大学木斋教授应邀在文学院报告厅为古代文学、地域文化专业研究生及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进行题为“汉魏古诗与洛神之恋”的学术讲座。此次学术讲座分两场进行,均由文学院院长景遐东教授主持。
在30日下午的讲座中,木斋教授简要介绍近期研究方向,并表示此次讲座的目的,一是重新认识古诗十九首、汉魏古诗的写作背景、写作过程和建安文学的开创意义,二是中国文学史观原典第一、史料验证的方法论。在解读“建安文学自觉:五言诗兴起”这个问题时,他表示建安文学的自觉更多的表现为人或人性的自觉,谁来写、写什么、怎么写等问题被带入时代的思考当中,建安文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称为中国诗歌史的第二次高潮,同时对古诗十九首的定义、作者进行探讨,初步认为其作者为曹魏集团的曹植。此外,木斋教授依据钟嵘《诗品》相关材料指出,五言诗对四言诗的改造经历了一个流变的发展历程,最终五言诗以“指事造形、穷情写物”的特征完成对四言诗的改造,并且进一步突出了诗歌审美抒情的功能。
在晚上的讲座中,木斋教授着重阐述曹植的洛神之恋与汉魏古诗的创作关系。在基于李善注《文选·洛神赋》中有关曹植与甄后恋情记载的基础上,他秉持《洛神赋》是曹植为纪念与甄后的感情而创作的作品的观点,认为曹植在黄初三年离开洛阳之时绕道南走至“河南景山”实为与死去的甄后灵魂相见,“洛神”必定有其原型的存在,才会使文章情感真挚。他将曹植与甄后的恋情置于建安思想解放的大背景之下,借助陆机《君子有所思》、《塘上行》等作品与古诗十九首中的《青青陵上柏》、《西北有高楼》等相互印证,力证曹植与甄后之间存在不为后人所知道的情感纠葛。同时,他指出曹植的众多诗歌与部分汉魏古诗、古诗十九首在内容上相互对应,时间方位达到高度契合,从另一角度验证了《古诗十九首》、苏李诗等历来被学术界模糊的作品,皆是曹植为纪念二人感情而创作的作品。他强调,曹操、曹丕以征服者的态势体现作为男性的自然本性,而曹植则从情感方面介入,父子三人以作为建安通脱时代转型的三个标志而屹立于文学史之中。木教授幽默的话锋、风趣的讲解使场上学生充分融入讲座之中。互动环节针对学生提出的相关问题,木教授一一解答。
景遐东教授对两场讲座点评,指出木教授观点新颖独到并勉励各位学子认真学习木斋教授敢于质疑、独立思考的学术精神,将文本细读、对读,文化研究等研究方法运用于学术研究当中来,打通文史。(通讯员:谢晓雯)
2018年12月5日
文章来源: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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