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6.00万
学制:3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河南
一、学校与学院简介
河南大学创立于1912年,拥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农、教育、艺术、交叉等13个学科门类,现有40个学院(教研部)、97个本科招生专业、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82个本科专业进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目前全日制在校生5万余人,教职工4800余人,教师中有院士、学部委员9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国家级领军人才45人,国家级青年人才39人;拥有5个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4个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平台,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4个河南省实验室(研究院),5个教育部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中心),以及一批国家级教育、研究、培训基地。
河南大学高级金融学院是河南大学积极响应国家金融强国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依托百年名校深厚底蕴,整合原有中外合作办学资源(始于2002年成立的国际教育中心),重组新设的一所高层次、国际化、创新型金融教育与研究学院。学院于2025年3月正式成立,以“金融+科技+产业”交叉融合为发展主线,充分依托河南大学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专业建设点等平台优势,积极推动传统商科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重点发展公司金融、贸易金融、金融科技、智能会计与大数据财务等学科方向,以新工科思维赋能现代商科发展。
二、办学特色
高级金融学院MPAcc项目注重课程体系的打磨和不断完善,授课老师包括校内导师和业界导师,将理论与业界实操相结合,确保学生掌握最新的知识和技能。引入公司财务、金融科技、ESG、大数据与机器学习等相关领域的课程,培养复合化的会计人才,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商业环境。加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会计领域的应用教学,确保学生能够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强化ESG(环境、社会与治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教育,以培养符合社会最新需求的会计人才。
三、研究方向
1. 会计与资本市场
本方向致力于培养精通会计准则、熟悉资本市场运作、具备前沿财务分析与估值能力的高级人才。研究核心在于深入探究会计信息如何影响资源配置、公司价值与投资者决策。学生将系统学习财务会计理论、企业并购与重组、证券发行与上市、财务报表分析以及公司治理等核心知识,并重点关注信息披露质量、盈余管理、分析师预测、ESG(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等前沿议题。通过运用大数据和计量经济学方法对海量资本市场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学生将形成基于证据的专业判断力。本方向的毕业生是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迫切需求人才,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守护者与价值发现者。
2. 现代企业管理会计
本方向旨在培养能够运用会计信息与数据分析工具,深度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战略制定与价值创造的战略型财务专家。它超越了传统成本核算的范畴,聚焦于如何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评价、风险控制、战略地图和精益管理等工具,为企业决策提供核心支持。课程将紧密结合案例教学,涵盖作业成本法、平衡计分卡、全面预算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现代管理会计体系。尤为重要的是,本方向将深度融合数字化背景,探讨如何利用商业智能、数据可视化及预测模型,实现财务流程自动化与经营决策智能化。毕业生将成为各类企业中不可或缺的“业务合作伙伴”,在财务分析、战略规划、运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岗位上发挥关键作用,驱动企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3. 智能会计
智能会计是会计学科应对数字时代变革的前沿交叉方向,旨在培养“懂会计、通技术、善分析”的复合型精英人才。本方向以坚实的会计学基础为根本,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与机器人流程自动化等前沿技术。学生将系统学习如何运用这些技术重构财务流程(如智能审阅与自动化记账)、革新审计方法(如持续审计与数据分析)、深化商业洞察(如基于机器学习的风险预警与趋势预测),并探索区块链在会计与审计中带来的革命性变化。课程注重实践,可能包括财务机器人开发、会计大数据挖掘与可视化等前沿内容。毕业生将成为推动企业财务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力量,就业前景广阔,可在企业财务共享中心、科技金融公司、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科技创新部门及管理咨询公司担任关键技术角色,是未来财会行业的引领者。
四、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目录
河南大学高级金融学院预计招收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5名;招生类别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专业代码、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复试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125300会计 | 5 | ① 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 204英语(二) | ①财务会计②审计 | ①会计学②财务管理 |
| 初始参考书目 | ||||
| 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由国家统一命题,我校不提供参考书204 英语(二):由国家统一命题,我校不提供参考书 | ||||
| 复试参考书目 | ||||
| 财务会计:《中级会计实务》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经济科学出版社2025年版)审计:《审计》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5年版) | ||||
| 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目 | ||||
| 会计学:《会计学》第8版,刘永泽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财务管理:《财务成本管理》,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5年版) | ||||
注: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5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仅供参考!
四、学习方式、学制和学费
| 学位类别 | 学科(专业) | 硕士(非全日制) | ||
| 学制(年) | 学费(元/生/年) | |||
| 专业学位 | 125300 | 会计 | 3 | 20000 |
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五、报考条件、照顾政策以及网上确认要求
(一) 报名参加会计(1253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见招生专业目录相关学科招生说明,若无说明,则表示无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军队院校、国外学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考生均应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二) 相关照顾政策(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网上报名与确认、初试、复试、调剂及录取,详见“《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grs.henu.edu.cn/info/1111/56042.htm)
(三) 网上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形式、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公告为准。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相关简章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