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费:1.60万
学制:1年
方式:周末班 网络班
地点:江西
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成立于2003年。学院拥有江西省唯一的金融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拥有金融学硕士授权点和金融学、保险学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金融学专业是江西省首批品牌专业,教育部首批第二类特色专业。金融学和保险学专业分别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学院设有金融系、金融科技系、金融工程系、风险管理与保险系四个教学单位。
学院秉承“信敏廉毅”校训,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学术创新,逐步凝练出货币银行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资本市场与风险管理、公司金融理论与政策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近年来不断加强金融科技、绿色金融等新兴领域的研究先后涌现出一批高质量的科学研究成果。
金融学院致力于营造崇尚学术的氛围,创造让人安心科研的环境,搭建助力师生成长的平台。学院倾力打造赣江金融高端论坛、赣深金融科技高端论坛、公司金融SEMINAR、金融市场SEMINAR等学术品牌,举办高端国际学术会议,积极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声誉。同时,为满足社会各界精英提高专业和管理水平的需要,本着服务社会的宗旨,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决定继续招收金融学专业保险经营管理与创新研究方向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
一、培养目标
学院紧扣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大趋势,以培养适应中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人才为目标,努力提高在职人员的金融理论水平、经济知识水平及整体素质,造就一批适应国际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投融资高级管理人才和熟练掌握金融投资技巧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通过学习使得学员们具备较为扎实的金融学知识,进一步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素养,帮助学员更好地将金融理论与中国金融实践相结合,在本岗位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
通过学习使具备条件的学员顺利毕业,为其未来职业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为在读的职场学员提供一个相互学习与借鉴、扩大和共享社会资源的平台。
二、培养优势
1、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是江西省唯一金融学专业博士点,同时也是学校唯一可授予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学院;
2、任课教师团队实力雄厚,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权威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同时获国家级和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荣誉。授课教师团队出版了《国际金融学》、《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等专业教材,在教学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设立的江西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院,与江西省金融办、南昌市红谷滩管委会共同发起设立的江西金融发展研究院,与九江银行合作设立的九银票据研究院等知名科研机构以及江西财经大学科技金融研究中心、证券期货研究中心等校级科研机构与金融学院合署办公,学院还下设应用金融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强大的金融研究实力为学员提供了丰富的教学案例及实训、研讨基地,切实加强学员专业知识;
4、学员共享金融界高端交流资源,为职业发展奠定基础;金融学院的学员可分享金融界高端交流会议资源,第一时间了解金融界最新资讯,为自己的金融职业找准方向。
三、课程设置
保险经营管理与创新研究方向课程设置 | |||
必修课程 | 微观经济学 | 宏观经济学 |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货币银行学 | 国际经济学 | 财政学 | |
公共英语 | / | / | |
专业选修课程 | 国际金融 | 资本市场理论 | 公司金融 |
金融工程 | 金融风险管理 | 金融计量学 | |
投资银行与IPO | 财务战略与财务报表分析 | 证券与基金投资策略 | |
资产证券化理论与案例 | 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 | 商业银行管理 | |
国际金融与外汇市场 | 保险学专业知识相关讲座 | 金融研究前沿专题系列讲座 | |
方向课程 | 商业保险经营管理 | 保险资金运用 | 保险宏观政策 |
四、招生报名
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有学士学位一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对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本科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正面1寸近照2张、2寸2张。
五、学习费用
课程学习费16000元;书费、资料费自理,费用一次交清。
学费缴至江西财经大学指定的省财政账户,缴费平台统一开具电子票据。
六、培养方式
在职学习,课程学习1年,采取周末隔周授课/网络远程/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相关简章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