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费:16.80万
学制:2.5年
方式:周末班 集中班
地点:湖北
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于2025年招收商业/金融数据分析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
一、项目介绍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是学校办学规模最大的学院,也是学校综合实力领先、社会影响最大的学院之一。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淀深厚,专业优势突出,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四个A类一级学科,先后通过AMBA、EQUIS、AACSB三大商科教育国际认证。
学院自2019年开始开设商业/金融数据分析硕士(工程管理硕士MEM的方向之一)。商业/金融数据分析(Business Analytics)是在数字化背景下,为实现数据赋能业务而发展出的一个新兴方向。该项目旨在培养能在洞悉商业问题的基础上,将海量的复杂数据转化为有价值的信息,从而帮助企业改善业务决策的应用型人才;侧重培养学生的“一切决策皆需数据”的商业分析意识,以及应用数据、算法、工具解决商业实践问题的能力。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数据思维、数据探索、预测、优化以及因果推断五类数据分析课程;以及如何应用数据驱动方法解决运营、营销、产品和金融等领域实际问题的职业导向课程;此外,学员需从MBA课程选修若干门,以增强商业认知。本项目适合工作中与数据打交道,希望提升数据分析能力的业务人员,也适合有较强技术背景希望转型数据分析岗的技术人员。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4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可能调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相关规定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本科毕业到入学前,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初试
(一)初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根据所在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报考点,并按报考点的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网上报名时请在类别中选择“非全日制”、“定向”。
(二)初试考试
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英语(二)(满分值100分)。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2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确认时间:武汉大学报考点的网上确认预计为2024年10月30日-11月5日(准确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其他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方式、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22日
考试地点:考生根据所在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报考点。湖北省内考生请查询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5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详情请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五、复试
考生参加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武汉大学自主划定的分数线后,根据相应复试细则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将安排在2025年3月-4月进行。
六、录取原则、拟录取方法和录取前的其他要求
1.录取原则及拟录取方法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前的其他要求
经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还须通过体检、思想品德考核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预计2025年5月-6月进行)。
七、录取类别、学习地点及学制
1.录取类别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所有进入复试考生均须在复试资格审核时向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单位盖章的定向委培函等证明材料。
2.学习地点与学习形式
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采取周末学习或节假日集中学习形式。
3.学制
2.5年。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九、学费标准
学费16.8万元/人,分2年缴纳。
特别说明:学费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以最终公布的学校2025年度收费目录清单为准。
十、有关情况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我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为MEM相关招生政策唯一解释机构。
4.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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