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之家网讯: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下达,具体详情如下。
各学院:
为提升我校研究生教学成果水平,力争在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好成绩,现研究决定启动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和申报要求
1.凡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的。
2.“研究生教育成果培育”项目主要包括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以下简称“教育研究类”)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以下简称“教育实践类”)两类。
“教育研究类”培育的成果应有望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
“教育实践类”培育的成果应有三年及以上的实践检验,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保障、制度机制改革、教育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3.申报“研究生教育成果培育”项目,合作单位(学院)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负责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4.对于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申报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培育范围、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组提出申请,各学院(部门)审核后,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材料一式1份)。
2.《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纸质材料一式1份)
3.培育项目已有的相关支撑材料(论文、教材、学生专利证书、学生奖励证书、课件、培养方案、新闻报道等)清单1份。
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组织好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成果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将上述材料于2018年11月18日之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南203室),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yjspy@zjut.edu.cn。
三、其他事项
原则上,2019年省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在此次培育项目中择优推荐,请各学院(部门)引起重视。
2018年11月5日
来源: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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