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6.00万
学制:3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江苏
南京医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医学院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34年,时名江苏省立医政学院,抗战时期更名为国立江苏医学院。1957年,由镇江迁至南京,更名为南京医学院。1962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六年制医药院校。1981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学校现有江宁校区、五台校区和连云港校区(康达学院),MPA教学在江宁校区进行。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一流医学教育、一流学科体系和一流办学条件,凝心聚力、统筹施策、开拓创新、改革攻坚,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
一、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概况
医政学院得名于南京医科大学前身“江苏省立医政学院”。1934年建校时即设置卫生行政管理专业,是我国最早开展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的高等院校。学校自1997年恢复招收卫生事业管理本科生,2001年获批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2002年7月成立医政学院,2016年11月,院系调整后,医政学院成为一个以公共管理专业教学科研为主的学院。
学院现有公共管理学系、医药经济与管理学系、社会保障学系、应急管理学系。设有南京医科大学卫生政策研究中心、全科医学研究中心、人口健康与发展研究中心、医院管理研究所。拥有江苏省首批重点培育智库、省卫生与健康领域唯一智库建设单位(江苏省健康研究院),首批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数智技术与健康治理实验室),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江苏老龄化社会研究基地)。
学院已建成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现已拥有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本科专业,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健康政策与管理交叉学科博士点。“公共管理”获批“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
二、南京医科大学MPA教育简介
南京医科大学于2014年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MPA)专业学位授予权,并于2015年正式开始招生,学校专业学位点立足江苏、辐射长三角、面向全国,旨在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公共责任、创新精神和能力,储备深厚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扎实公共政策素养,了解公共管理和多学科交叉研究前沿,能够熟练运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数智化技术等方法和工具,适合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公共部门工作,能够科学化、专业化从事公共政策分析和公共事务管理、解决领域内实际问题、胜任综合性管理与政策制定岗位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新质人才。卫生与健康领域公共管理人才的培养,是我校MPA教育的特色和优势。
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拥有一支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多学科交叉融合、年龄结构合理,由专职教师、兼职导师和实践导师有机结合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近40人、兼职导师54名,依靠学院教学实践基地聘任医疗卫生机构或职能科室负责人作为社会实践导师参与MPA研究生培养。师资队伍来自于校本部、附属医院、医学相关科研机构、卫生行政和专业机构。
学校高度重视MPA案例教学和案例开发工作,探索出了较为系统的案例教学方法,突出实践导向的案例教学模式。我校案例开发与撰写工作稳步推进,积极组织MPA研究生参加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江苏省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大赛等各类案例比赛,成果丰硕。近年来,获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第六、七届优秀组织奖(唯一独立设置医药类获奖高校),第三、四届优秀奖,第六届三等奖1项,第七届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第九届优秀奖2项、调研报告三等奖3项;江苏省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3项。2024年,新增4篇案例入库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案例工作成绩位列全国医药类院校首位。
三、招生类别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均为定向)。2026年公共管理专业拟招收35人。最终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四、研究方向
F1 行政管理(非全)
F2 医院管理(非全)
F3 社会保障(非全)
F4 公共政策研究(非全)
F5 教育经济与管理(非全)
五、学制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5年(自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所有理论课程学习采取周六、周日上课方式。
培养费为2万元/学年,学制3年,合计6万元。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大专生)(复试前须加试);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
七、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按照教育部公布的网报时间(http://yz.chsi.com.cn)按时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
(2)网上报名须知
①特别提醒: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②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补报。
③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
④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请特别注意“报考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要慎重,不能出错,否则无法考试;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并且到2026年7月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网报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⑤报考点的选择要慎重。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一旦确定报考点,请务必至选择的报考点参加初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⑥南京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南京医科大学”。
⑦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
⑧南京医科大学正式职工报考的,在“备用信息”填上“南京医科大学职工”和工号。
2.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特别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网上确认时间,以免错过网上确认,不能参加考试。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提醒:报名时虽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单位公章,但复试时仍需考生工作(档案)单位的同意,并提供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以便我校了解其思想政治情况,因此建议考生应事先征得单位同意。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初试
(一)初试时间
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二)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三)初试地点
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九、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复试时所需材料、复试形式及复试要求届时详见《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复试阶段,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调剂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及相关专业缺额信息届时详见《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硕士调剂生的通知》。
(二)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三)录取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5,依据录取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我校将严格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2017级及以后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学习。请谨慎报考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此类研究生在拟录取阶段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十、培养与授予学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培养标准、毕业及申请学位要求,在第一学年完成授课。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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