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费:7.50万
学制:2.5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江苏
江苏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学科齐全,结构合理,涵盖了管理学、经济学等10大学科门类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学校办学起点高,综合实力一直位居全国百强之列。早在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学校有16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其中4个学科跻身全球排名前1‰。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1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拥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4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有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2025中国大学评价》中,我校名列第43位。
一、江苏大学管理学院简介
管理学院始建于1982年,目前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学位授权领域。3个本科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00余人、各类研究生1100余人。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99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2人,教授、副教授93人;多名教师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333”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江苏社科英才和优青等。
学院设有江苏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家级)、医疗保险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政府治理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创业与区域发展研究所、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近年来,每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0项左右。研究成果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1项、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一、二等奖数项。数门课程获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江苏省精品课程。
学院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日本、德国、英国、加拿大、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10余所大学确立了友好关系,双方互派学者访学和学生交流。
二、江苏大学MPA项目简介
江苏大学于1995年在全国率先创办医疗保险专业。2005年获批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
江苏大学MPA项目以“弘扬传播公共精神,培养一流公管人才”为使命与目标,遵循“三全育人”的理念与思路,旨在为国家与社会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德才兼备、经世致用”的博学与创新型人才,服务于健康中国战略、长三角一体化以及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8年全国第六批MPA院校合格评估,我校获得第11名的好成绩(全国77所学校参评),其中:学生毕业论文质量列全国第1名。MPA项目团队积极推进教学内容与方式方法创新,注重案例教学与小组研讨。MPA学员撰写的案例成功入围全国100强、32强,获全国二等、三等、优秀奖,并获优秀组织单位。MPA毕业生撰写的论文获评江苏省优秀专业学位硕士论文3篇。
学校为MPA学员提供优良学习和生活条件,每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如MPA新生拓展培训、“五棵松”讲坛、MPA社会实践等,并组织学员参加江苏MPA论坛、江苏省以及全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为增进师生联系与友谊,每年组织举办MPA师生羽毛球赛,在紧张的工作和学习之余,丰富MPA学员的学习体验和精神文化生活。
三、研究方向
包括:(1)政府管理与公共政策;(2)医疗卫生管理;(3)社会保障;(4)公共人力资源管理;(5)新型城镇化与三农发展。
四、报考条件
1.国籍及政治思想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条件(须满足其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5年10月。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2025年11月。网报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届时请查阅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考试和录取
MPA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参加全国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复试由我校自主组织。
1.初试(2025年12月下旬)。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
2.复试(2026年3月中下旬)。复试科目:公共管理综合知识面试。
3.录取。对于初试及复试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后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排名决定最终录取结果。
七、学习方式
不脱产学习,周末上课。
八、学制与学费
基本学制2.5年,总学费7.5万元/生(按学制分年交学费)。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培养环节,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相关简章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