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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之家 时间:2018-11-23 14: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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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之家网讯: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已经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各学位评定委员会:

根据《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暂行)》(浙大发研〔2015〕99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启动2018年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优博论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2018年优博论文评选范围一般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含同等学力、专业学位)。下列博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一)涉密博士学位论文;

(二)尚在暂缓送交收藏单位期限内的博士学位论文;

(三)学位论文答辩前已经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者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工作安排

(一)2018年11月-12月 学科、学部推荐

1、11月9日--11月30日——学位论文作者、指导老师申请自荐或研究所、所在学科推荐。将推荐材料报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

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同)包括: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需盖公章)、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各1份(按推荐表顺序排列),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装订在一起,电子文档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10335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QT。

(2)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与毕业离校前提交的最终定稿版一样,不得修改,博士学位论文命名为:10335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

2、12月1日--12月15日——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推选。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办法》规定的比例,推选候选学位论文,填写《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并将推选材料报所在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

3、12月15日--12月30日——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推选。各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办法》规定的比例,推选候选学位论文,填写《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于2019年1月5日前将全部推荐材料(电子与纸质)报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2019年1月--4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同行专家通讯评审。

1、 1月6日--1月15日——汇总全校各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材料。

2、 1月中旬--4月底——校学位办协调组织并完成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工作。

(三)2019年5月-7月 汇总同行专家通讯评审意见,并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选出2018年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三、公示与发文表彰

校学位办将评选出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及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名单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发文公布并组织表彰。

2018年11月9日

来源: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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