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研究生班集体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之家网讯: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研究生班集体的通知已经下达,具体详情如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进取、全面发展,表彰优秀的研究生个人和集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先进研究生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6级和2017级全日制(脱产学习)在读研究生(含博士)及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各单位评选范围内研究生总数的10%;
优秀研究生干部:各单位评选范围内研究生干部总数的10%;
先进研究生班集体:各单位评选范围内班级数10个以上的为2个,不足10个班级的评选1个。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记录,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上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记录;
4.在学校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学生组织和社团(含党团支部和班委会)中担任学生干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先进研究生班集体
1.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2.有刻苦钻研、崇尚科学、奋发向上、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学习风气浓厚;
3.班委会、党团支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4.全班同学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认真组织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2.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先进研究生班集体由各单位按照评选名额进行推荐,学校审核公示后确定最终结果,优秀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能兼报。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优秀个人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和《优秀个人和先进班集体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党组织印章,参评先进研究生班集体的班级需另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4.学校将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和先进研究生班集体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部分个人和集体参加大连市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各单位须将建议推荐的个人和集体(各限1个)标注在《优秀个人和先进班集体情况汇总表》中。
5.请各单位于11月14日15: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送至博学楼320室,电子版发送至yjsgzb@dufe.edu.cn邮箱,以“XX学院+文档名”命名。
2018年11月6日
来源: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