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
大连理工大学
  • 简章:38篇
  • 学费:¥4.50~41.00万
  • 学制:3~3年
  • 简称:大连理工
  • 招生:辽宁
  • 方式:周末班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招生方式
2026年大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教育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6.00万

学制:3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辽宁

网上报名
简介:大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教育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6万。利用周末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内高水平大学中较早开展教育管理研究及人才培养的重点高校之一,2010年获批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21年获批教育管理专业硕士招生资格。教育管理专业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师德师风、先进教育理念、扎实专业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层次教育管理人才。

 

一、培养

1.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高素质教育管理人员。具体培养目标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扎实的教育专业基础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了解教育和学科专业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能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管理工作。

(4)具有一定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有效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及资源等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2.培养方式

(1)2026年教育管理专业硕士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即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大连理工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大连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3)学习方式主要为寒暑假集中面授与网络课程相结合。

3.研究方向

教育管理

4.招生计划

20人左右,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2026年入学之日,下同)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一般应为在职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或管理人员,或各级教育局(厅)、教育研究部门的教研员及管理人员。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人大研招网”和“教育部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且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报考资格审核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得再作修改。

(2)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密切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

(3)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4)在职考生报名无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与所在单位因报考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如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阅档案,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原则上我校2026年教育管理专业硕士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须在2026年12月19日17:00前向我校高等教育研究院提供在职证明。

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6年12月19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21日。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91教育管理

(二)复试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规定执行。

 

八、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均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学制及学费

2026年教育管理专业硕士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4年,申请毕业和学位最长年限5年。

学费总额人民币6万元,分三次缴清:第一学年初缴纳2.4万元,第二学年初缴纳1.8万元,第三学年初缴纳1.8万元。

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十、其他说明

1.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报到等工作均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3.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相关简章

更多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