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
西南财经大学
  • 简章:30篇
  • 学费:¥2.90~22.80万
  • 学制:1.5~3年
  • 简称:西南财大,西财
  • 招生:四川 重庆
  • 方式:周末班 集中班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柳台大道555号/成都市光华村街55号
2026年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15.80万

学制:2年

方式:周末班 集中班 

地点:四川

网上报名
简介: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2年,学费为15.8万元。大专及以上可报考,周末和集中授课,毕业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

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财经领域的卓越人才,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学校不断强化学科发展战略引领,着力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学科生态体系。

1993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成为中国西南地区首家MBA办学院校。开办至今,我校MBA培养引进国际先进管理案例的MBA教育范式,整合学校优秀师资力量开展教学。通过数十年的深耕细作与惟实励新,培养质量获得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认为“西南财经大学已形成西南地区MBA教育的区域性品牌”。面对新趋势,我校MBA项目以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和EQUIS国际认证的高标准为导向,不断优化内部管理,开拓丰富第二课堂、强化师资团队与学生服务,整合校友资源与国际平台。秉承“经世济民,孜孜以求”的西财精神,探索真理,勇于创新。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政策

1、我校招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BA)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招生说明

【请务必仔细阅读】

(一)培养方式

02(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MBA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等时间。超出最长学习年限者,学校不予注册学籍。

授课类型:

1. 周末班:学期内周六周日全天,寒暑假不进行授课;

2. 综合班:学期内工作日两晚(19:00-22:10)加周末一天,寒暑假不进行授课。

以上两种专业方向由考生根据职业现状、自身情况、授课类型自愿选择,请广大考生谨慎填写。

注:学习校区为光华校区,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专业代码:125100(工商管理)

特别注意:学院为004工商管理学院

拟招生人数:

02(非全日制)工商管理:258人

请考生注意,以上研究方向分类报考、分类排名、分类录取。各专业方向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予以调整。

(三)学费

02(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79,000元/年(共计158,000元)

(四)课程学习及毕业授位

工商管理硕士02(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方向总学分均为45分。学生必须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学分。修满规定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经答辩通过,由我校按学位条例和学位申请程序审定,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

五、学习内容及方式

我校MBA项目分非全日制专业方向:

02(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包含:卓越领袖MBA、龙行出海MBA和大健康产业与健康管理MBA三个方向)

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核心课程,根据学生需求开设的卓越领袖MBA、龙行出海MBA和大健康产业与健康管理MBA三个方向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等。

核心课程   商业伦理与社会责任
全球经济与宏观政策分析
大数据营销创新管理
会计学
公司金融
战略管理
管理经济学
数据模型与决策
人力资源管理与数字化转型
英语
数字化技术与管理创新
方向一:卓越领袖MBA 模块1:资本破局及商业密码 (本模块可自选2门课程,1和2绑定选择;3和4绑定选择) 1、《企业金融风险实战:识别、量化与全流程管控》
2、《投行核心业务:并购重组、IPO与资本运作实战》
3、《财务报表深度分析:从数据解读到商业决策支持》
4、《企业内控与风险防线:从制度设计到合规落地》
模块2:智能商业MBA 《大数据驱动的商业应用》
《商业数据分析与运筹决策实战》
方向二:龙行出海MBA   《“一带一路”与跨国公司经营管理》
《法律合规与跨境争议解决实战》
方向三:大健康产业与健康管理MBA   《投行核心业务:并购重组、IPO与资本运作实战》
《数智健康与科研转化》
综合实践课程   中国式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创新实践
新财经整合实践、软技能与拓展训练

以上均为部分课程列举,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微调。

各专业方向设置统一的学位课程及相应的方向必修课程,学生在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后,可结合自己所选的课程模块选择导师和撰写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对本方向的专题做进一步深入研究。

 

六、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0日—13日,每天9:00-22:00

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本专业的报考条件。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6.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7.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8.注意事项:

(1)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2)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3)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网上确认具体时间、方式及要求请关注报考点的确认公告。

2.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再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进行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材料要求如下: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5年12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0日上午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 外国语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复试

1、复试是加强对考生的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确定本专业各方向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院将在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确定本专业各方向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和本专业及方向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3、复试时间:以教育部统一规定为准,预计为2026年3月底4月初。

4、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

5、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如上线生源较多,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6、学校在复试期间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7、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9、符合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后一周内与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

 

八、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十、录取

1. 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 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5. 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6. 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按规定事先书面向学生所在培养单位请假。

十一、奖助及就业

1.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定,学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西财大办〔2025〕6号)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资助体系进行资助。

2.毕业就业

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二、其他

1.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2.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4.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5. 本章程内容如遇与研究生院、教育部和国家文件不一致的,以研究生院、教育部和国家文件为准。

相关简章

更多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