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在职研究生
40006-90680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08:00-24:00

全国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大全
根据《河北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校研字[2021]2号)文件要求,2021年10月22日,学校成立由17位专家组成的优秀导师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所)推荐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导师进行评审,王波等33名硕士生导师被评为2021年河北科技大学优秀优秀硕士研究生导师,张迪等15名老师被评为2021年河北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副导师。
1138阅读2022-01-30
河北在职人士报考在职研究生的人数一直在增加,目前,河北2015一月联考现场确认一共有16处,马上就要进入现场确认环节,很多河北在职人士还不知道一月现场确认地点在呢,在职研之家招生老师为大家介绍下。
293阅读2014-11-07
2014河北师范大学在职联考GCT分数已经公布,对于报考河北师范大学在职联考的考生,现在都比较关注2014河北师范大学在职联考GCT分数线及复试相关信息。
773阅读2015-01-05
在职研究生考研最后几天对考研来说也是特别关键的一段时间,各位学员可能会关心在这段时间里自己需要做些什么。这里有一些相关的建议。
197阅读2012-06-08
河北工业大学的相关介绍,报读在职研究生的越来越多,下面我们就来简单的介绍一下在职研究生的相关知识。河北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已经形成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硕士、博士和博士后兼有的高层次人才。
208阅读2012-06-07
2014年河北院校GCT在2014年12月12日就可以查询成绩,而报考2014年河北院校GCT考试的考生都比较担心自己是否顺利考生了2014年河北院校,想要知道2014年河北院校GCT分数线。
269阅读2014-12-16
2016年河北省一月联考在职研究生准考证下载时间,临近2016年一月联考在职研究生考试时间,考生们除了继续准备备考复习之外,对于考试的材料工具准备也已经开始,了解到进入每年的12月份。
119阅读2015-12-02
自考生能不能报考在职研究生吗,一般学员都会问到这样的问题,我们来简单的介绍一下在职研究生的相关知识。
216阅读2012-06-08
2016年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考试科目调整通知按校研字〔2015〕17号文件精神,对我校经济类、管理类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科目作如下调整:1.经济类各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
452阅读2015-08-07
南开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石家庄班将于2014年12月6日正式开课,报考南开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石家庄班的考生相互通知转告开课时间,在职研究生之家在职研究生招生老师提醒考生切勿错过正常的开课时间。
251阅读2014-12-03
在职研究生之家​网讯:以下内容为河北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郑重声明,具体内容老师来做详细说明。
200阅读2019-07-10
2014年河北地区十月在职联考初试已经结束,现在对于报考河北在职联考考试的考生都比较关注河北地区高校在职联考复试分数线已经调剂相关信息,为此,在职研之家招生老师为大家整理了。
150阅读2015-01-05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有序开展,10月10日上午,研究生部主任赵继军携培养办相关人员走访了能环学院和材料学院研究生预答辩现场,认真聆听了部分研究生的预答辩汇报。
43阅读2023-11-24
近日,我校获评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评选的河北省高校后勤工作2022年度先进集体,邯郸市节约用水促进中心评选的2022年度邯郸市节约用水先进单位(唯一获评高校);《甘于奉献、冲锋在前的校园守护人》案例获评河北省教育厅评选的全省高校后勤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一等奖。
37阅读2023-09-28
2015河北研究生的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已经结束,现在已经开始进行网上缴费环节,在职研之家招生老师为大家整理了2015年河北考研网上缴费须知,避免让考生网上缴费出现差错。
207阅读2014-11-18
一说河北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发展前景如何呢?大家首先想到很多有名气的院校,想要提高自己的水平要不断的去学习,这有这有我们才会得到更好的收获。
188阅读2012-06-07
为迎接河北地质大学70 周年校庆,地球科学学院于9月23日在教一九楼报告厅举办了“地球物理探测前沿青年学术论坛”。
39阅读2023-09-27
12月2日,河北大学第七届计算机文化节——计算机领域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和大学生科技作品展示活动在五四路校区多功能馆举办。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单耀军出席,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质量技术监督学院、计算机教学部等部门负责人、校外企业代表参加了活动,2000余名师生到现场参观体验。
45阅读2023-12-04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河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上报暨考生成绩公布、复核工作的通知》(冀教考研招〔2021〕1号)的相关规定,现就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75阅读2021-02-26
在职研之家提醒广大的在职研究生学员,河北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火热报名中
189阅读2012-06-14

在线报名

姓 名:
手机号:
专 业:
错误提示
提 交

推荐简章

更多
河海大学
2年学制周末班 集中班
¥15.00
华南理工大学
3年学制周末班
¥7.80
河南科技大学
3年学制周末班
¥2.40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