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职研究生
40006-90680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08:00-24:00

全国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大全
为加强工作网会员单位间的工作交流,进一步促进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来自全国52家科研院所的120余名代表齐聚成都,参加于11月5至9日召开的全国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网年会。
199阅读2013-11-26
10月30日上午,研究生院在107监控与无纸化评审室组织召开了研究生教育工作会。王晓锋副校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王军政、副院长肖文英和各部门领导,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培养、招生工作副院长和研究生干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军政主持。
150阅读2018-11-06
上课时间授课内容授课老师10月11-12日08:30—11:3014:00—17:00《企业领导用人与领导艺术》董明国家行政学院公共政策教研室主任,教授,清华大学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毕业,国务院政府专家特殊津贴获得者
214阅读2012-10-03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8月29日下午,中央音乐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第一次党总支书记例会在教学楼717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书记赵旻,校党委副书记苗建华,副校长兼组织部部长柯杨出席会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齐雅娜主持。
36阅读2023-10-07
2013年7月1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在中心教学楼一层报告厅召开。中央第42督导组组长、中山大学原党委书记李延保同志,督导组副组长、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副巡视员俞亚东同志,以及来自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的其他5位督导组成员出席了大会。
245阅读2013-07-04
9月14日从中科大获悉,该校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温龙平研究组发现的一种新的短肽,能够调控稀土纳米材料的细胞自噬行为,从而大大降低纳米材料的毒副作用,并提高对肿瘤细胞的杀伤效应。
275阅读2012-09-17
2015北京大学在职艺术硕士分数线及复试通知,随着2015年十月在职联考GCT成绩的公布,各个院校GCT分数线以及复试方面的安排也在陆续公布。
475阅读2015-12-30
5月29日下午15时,北航“弘爱国之心,立青年之志”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演讲比赛决赛在学院路校区如心大报告厅成功举办,150余名北航师生及选手亲友到场观看,共同聆听北航学子与祖国的故事。
459阅读2019-06-08
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考试最重要的就是要掌握适当的方法,您对在职研究生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在职研究生的相关知识吧。在职研究生学员计划制定好之后,就要严格执行,这是数学复习所必须的。
210阅读2012-06-12
2016年北京大学考研招生部门联系办法,咨询电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医学部)。
189阅读2015-09-24
北京师范大学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所师范型高等学府。始建于1902年,当时是由清政府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直到1923年才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距离现在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北京师范大学是被国家第一批纳入“211工程”和“985工程”的重点建设大学。
230阅读2013-05-09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修班即将开课在职研之家提醒广大的学员,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房地产研修班即将开课
203阅读2012-06-14
清华大学人力资源总监(CHO)创新实战高级研修班开课,在职研究生网讯,清华大学人力资源总监(CHO)创新实战高级研修班将要在8月21日开课,如有想报名参加的人员,可及时来电咨询。
251阅读2015-08-17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结合我报考点实际情况,现将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公告公布如下
1615阅读2018-09-27
为积极创新研究生培养机制与模式、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学校启动了2019年“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现将立项结果通知如下:
624阅读2019-06-05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以及成为世界上最大奢侈品消费国家,而我国珠宝行业将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在日益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如何提高我国珠宝行业的发展呢?
440阅读2015-04-30
对于中国科学院在职研究生的收费标准的问题,这是很多的学子关心的问题,毕竟能花最少的钱上最好的学校,学最好的专业是最好的,不过我们为了学习知识,有时候做一下前期的投资也是值得的,下面就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
291阅读2012-06-08
北京大学经济学(市场经济)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特色有:1、国内最高学府,一流的专业,一流的师资2、可以听取北大的相关讲座,享受北大浓厚的学习氛围及资源3、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三。
202阅读2012-09-25
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授课师资都是本校高级导师或是外聘的教授、硕导、博导、专家学者,优秀的师资团队才能保证授课质量,使学员更加的学会要领,提高自身技能和通过率。
226阅读2017-05-23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频道报道:11月21日—23日中国劳动学会在云南昆明召开会员大会,选举第七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表彰中国劳动学会先进会员单位,先进工作者。
287阅读2012-12-10

在线报名

姓 名:
手机号:
专 业:
错误提示
提 交

推荐简章

更多
香港亚洲商学院
18个月学制周末班 网络班
¥2.66
吉林大学
3年学制周末班 网络班
¥3.00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1.5-2年学制周末班 网络班
¥2.58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感谢您对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友好访问,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基本原则,本网将按照本声明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您的个人信息,特此发布本声明如下,提醒您仔细阅读。

一、用户须知

1、本网站尊重您的隐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处理网络个人信息的规定来处理您的信息。

2、本声明将介绍我们如何处理通过网站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以及访问和更正这些个人信息的权利。

3、本网站享有变更本声明的权利,这些变更信息在更改的声明发布时立即生效。建议您定期阅读声明,了解声明变更的情况。

二、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收集

1、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优化并丰富您的用户体验,这些个人信息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

①姓名

②移动电话

③您在网站的表格上输入的其他信息(电子邮箱、出生日期、学历等)

④在您上载到网站的内容中包含的任何个人信息

2、以上个人信息均是您自愿提供。您有权拒绝提供,但如果您拒绝提供某些个人信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可能对您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对于不满18岁的用户,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已经阅读本声明并且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三、用户信息保护

用户使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过程中,根据具体需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会向第三方透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5、其它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以下情况造成个人信息外泄的,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

2、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信息的。

3、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因政府部门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由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

四、用户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注册后将获得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账号及密码,用户应当妥善账号及密码并对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邮件、短彩信服务规则

用户同意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通过邮件、短信、彩信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公告等,如果用户不想接收来自订单信息以外的邮件和短信,用户需及时通知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责任限制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于用户因使用网络服务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亦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责任。

七、用户义务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义务: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不使用网络服务进行非法用途,如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或侵权行为。不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或与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遵守所有涉及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上述任何义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账号,并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在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使用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八、更正或投诉

如果您需要查询、修改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或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您可以拨打电话40004-98986联系我们。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